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寫在Suit walk近一月之後,台北Suit walk有感

我怕要是我認真把我的看法講起來又是長篇大論,只好稍稍講一下,希望不會太長。對於西裝與皮鞋的推廣,只要這個服飾一天還在人的生活中,這服飾就不會死。至於潮流,我只能講fashion is a cycle,總有一天會回去。與其擔心那些明擺著是走「潮流」的「偽西裝」與「牛郎皮鞋」會讓人愈來愈不懂得「西裝的本質」,更令我憂心的是台灣與大陸帶頭的西裝愛好者對於西裝這服裝推動的方式。

原則上我可以說我跟他們的看法一致,但又是相反。有一點我們大家都是認同的,就是要令西裝活起來,受到更大的注目,必需要更多人去穿它,讓它重新融入「日常生活」中,而非只限工作與做Show。


然而,我在suit walk上所看到更多的是為了標奇立異,展示大家口中所謂的「逼格」,也就是「裝逼」,大家所看到的是一堆五顏六色,在那一下午走來走去,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這種狀況只會令人覺得西裝這東西是不適合平常穿的,因為太高調,因為連我們愛好者都沒有把它可以低調、舒適、日常、大方而有風格的一面展現出來,簡單來講就是剩下了板正與作show,還有商業化的一面。





無可否認,高級男裝與鞋履的商機是無限的,但是否一定要參照Pittiu Uomo的方式,完完全全地把西裝變成一項純粹的裝逼用Fashion item,而不是一個我們覺得冷時會套的一件外套,又或是覺得太曬時會披上的輕薄外衣。只要情況繼續這樣下去,冬天街頭上男士身上穿最多的,仍會是羽絨,夏天你看到最多的,仍會是T-shirt,在街上看到最多的鞋仍會是球鞋。


因為smart casual與西裝並沒有因為活動與推廣真正地重新走入人的日常生活(工作或許),即便西裝沒有辦法回到1920年代的霸權,但我認為讓西裝重新成為男士衣櫃的常見選項,是可行的。而推行的根本,正正是要把西裝與工作、做show之間緊密的鐵勾鬆開,讓「日常」一詞重新與西裝掛勾。一旦人們有了「日常也可以穿西裝」、「訂製西裝不是一件麻煩事而可以在當中感受到樂趣」、「穿西裝皮鞋是可以很舒適自在的」
,西裝重振旗鼓的日子便指日可待。

而要做到這點,必需要謹記的是,在大中華地區,普遍的穿衣風氣是不推崇對「個性」的極致追求,甚至對這事產生反感,也就是為何我們覺得「非主流」是一個貶義詞。如何在符合大眾對於日常衣著的「期待」中,於細微處展露自己的「風格」與「個人特色」,似乎更被一般主流觀感所認同。因為我相信,在絕大部份人眼中,他們在意的不是把自己打扮得很「Fancy」、很有「Characteristic」 ,而是令自己「Look smart」、「Stylish」。







我忘了從哪聽過這樣的一句話︰「老手就是費盡力氣來讓自己顯得毫不費力。」過於張揚外放,對推廣西裝而言,始終不是一條明智的路。

2015年3月27日 星期五

To dimple or not? 後續討論。



因為剛剛在Ptt上,看到一位長期「炮友」對小弟文章的反駁,而我恰好在ptt還是水桶狀態,所以還是在這裡回應一下。

先來看看這位朋友的論點。




首先想講的是,厚領帶如何弄出dimple,其實我已經講過,在上一篇文章,那是非常簡單的一件事。

而他所不滿的是這段文字︰

「其實在領帶酒窩首次被注視時,要酒窩還是要沒酒窩,國外其實曾引起過一番激烈的討論,不過這討論大體上已經塵埃落定,現在打領帶不帶酒窩,很多時甚至會被人評為不懂得如何把領帶打得好看,酒窩似乎已經慢慢成為了判斷一個男人懂不懂得講究細節的象徵。」

這可能在文字上有點tricky,我必需要先為兩個重點詞語解釋一下,首先,我所講的是「大體上已塵埃落定」,也就是「大致上」,這不需要100%人的認同,而是只要「在意這件事的人」的普遍意見對此認同即可。

而目前主流聲音幾乎都是說打領帶是有dimple比較好,最少,我們從絕大部份的bloger,主流媒體,討論區上看到的聲音都是to create a dimple on your knot而不是do not create a dimple or crease on your knot。我們不會講100%絕對那必需有dimple,畢竟有人就是不喜歡,但是目前看來,打領帶要有dimple,這個結論,是大多數advance tie user所認同的。換句話而言也就是說,這是個通例

Dimple or not是一個「時尚性的問題」,所謂「時尚」也就是「一時風尚」。而目前來講,這個「一時風尚」,大致上風就是向需要DIMPLE這個方向吹。至於有些人堅持不要那是他們的選擇,或許是看不習慣,或許是背後有自己的理由要堅持。但他們的堅持不能否定目前的風氣,就普遍講究的人都認為是「領帶上弄出一個DIMPLE,會更好看,是有品味的表現。」

正如有的大佬只扣西裝最後一扣,有的手錶戴在襯衫外,那是他們有自己的堅持跟見解,那是他們自己的一套,那是他們的堅持,也就像當我們覺得,目前「合身」的西服還有「好看」的西服的定義已是大致上塵埃落定,但仍有一些大佬跟死硬派喜歡超高腰褲跟超寬西裝或超寬西褲一樣。他們有他們自己一套堅持與獨特見解,但在一般人眼中並不會覺得他們這樣符合現在的主流審美。他們的不跟隨,不等同於這討論沒有結果。




至於第二個重點︰「很多時甚至會被人評為不懂得如何把領帶打得好看」,我想usually不等同於always,這個概念應該是不太需要解釋的。

當然,這番言論中,我其實也已經語帶保留,如果純粹用我個人的一己之見跟審美,我會直接說不能弄出dimple的那些窄領帶或劣等貨根本就應該全部給丟掉,要嘛就拿去配那些所謂的「韓版西裝」、「超窄西裝」,是Classic menswear中根本不應該出現的東西,薄領帶也根本不適合打四手結,難看,也不得體,正如你不會用厚領帶去打溫莎結。正如我強烈地否定別人在皮底鞋上黏止滑這行為一樣。我讀教育心理學上的時候,時常聽到一個詞叫「適性發展」,人是如此,物也是如此,何苦去拿一樣不適合的東西去做不適合的事?

或許在這方面,我也是一個死硬派。


回到領帶應不應該有dimple這問題上,我認為可以有喜好成份,這事是沒有絕對的。但主流意見之下,或者說被媒體及advance suit user & tie user所吹捧之下dimple,成了一個「懂打領帶」與「不懂打領帶」之間的分野。但如果你人夠屌,大家覺得你有品味,你不弄DIMPLE,別人就覺得你是有堅持、破格。你是一個普通白領,打領帶沒dimple,別人就說你不會打。就像寫近體詩,李白不按格律,叫破格,就像寫詞,蘇東坡不按曲牌按韻走,叫豪放,一般小屁孩不按格律,會被老師罵。

我們在引導新人入坑時都會把主流為準,我不把事情說死,但你要先學規則,你走出自己的風格後,丟兩條不用,沒關係。但連自己的風格都還沒有搞清楚,就不管主流喜好跟觀點了,那種叫亂來。

時尚這東西,就是個集體性主觀,而始作俑者永遠是最上面那些屌人,下面的人,哪有資格帶風向?今天要是我這小渣渣把手錶戴襯衫外,穿西裝只扣最下面那顆,必定被笑鄉巴佬,但是法拉利的老闆就永遠只扣最下面那顆,別人說他有個性、有品味,還有人跟風,說穿了,就是人逼格高,夠屌。


但如果純粹用我自己的美學角度去看,Always dimple on your knot。





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進階︰有關名裁縫的作品 ── Satoria Formosa

作者︰Jolin@Suit6 
(Mr.So@Mobile01/如夢@Chiphell進行名詞註解以便閱讀)


記得在寫匠心那篇的時候就提到過成名之前的褲王也曾用自己的褲子去跟裁縫換夾克穿,當時褲王評價是“保留了老那不勒斯風格(台、港譯︰拿坡里)的夾克”,今天想聊聊的正是這那不勒斯雲雲百家之一的Satoria Formosa。


看過O’Mast的朋友們大概還記得影片里面有Gennaro Formosa的片段,他的父親Mario Formosa在向大師Quintano學完藝之後於1962年開了自己的裁縫店,就在領帶鋪E&G Cappelli不遠處。慢慢地Formosa在意大利逼格界逐漸打響了名聲,據說客戶包涵藝術家,政商界以及王室成員,不過這些我們都不關心。原本Satoria Formosa只提供bespoke服務,數年之前老爺子去世,少東家Gennaro才開始考慮國際化可持續發展。



今天的Formosa還是基本保持最初的運營規模, Antonio Lionelli和Antonio Persico在O’Mast里出境率很高,可惜由於年事已高無法飛出意大利了。現在只有Dionisio D’Alise會跟隨少東家出臺接客。據說三人的小名都叫「Don Antonio」,大概這名字在意大利就是「李建國」(註︰此為中國大陸的常見人名)之類的吧。除了三位大師傅,後臺還有幾名專門負責開扣眼的技師,衣服的canvas和褲子都是外發出去的。有傳言Formosa的褲子都是褲王Ambrosi的廠子做的。據他們北美的代理稱“此消息絕對屬實,但我們一般對外不說”,遂向褲王本人求證,無果。



毫無疑問,Formosa在那不勒斯裁縫中的定價是合理的,如果喜歡他們短身長低扣位的house cut,那在同等價位絕對是可以買到最實在的作品。不同於很多裁縫鋪成衣都是外包出去制作,Formosa的所有RTW和MTM都還是通過三位大師經手,只不過減少了試身調平衡的過程。



下圖是兩件典型的Formosa夾克。第一件是當年Mario Formosa所為人熟知的鯊皮灰雙排扣 – 6 X2槍駁領(槍駁領︰即Peak Lapel)的結構,胸前的捏褶暗線(胸前的捏褶暗線︰指前山,或稱前省,Front dart)一直延伸到夾克底部,略帶褶皺的襯衫肩膀(註︰此指西裝肩位的其中一種做法襯衫肩)微微翹起。第二件是深藍的單排扣,扣位深開至腹部,配上寬大的3卷2駁頭(駁頭︰即Lapel),以突出胸部為重心。





去年11月MTM了一件Drapers Royal Cashmere的夾克,10周的等待之後拿到成品。剛上身之後覺得腰部掐得略微有些緊,袖管也稍微長了一些,其余部分(尤其是背部)的合體度還挺不錯。衣服的做工方面過關,手工痕跡可以根據自身喜好要求double stitch或是single seam,時不時跳走的一兩針也在向你證明這是意大利純正的手工。扣眼選擇了較小的鑰匙口,量身時Dionisio給推薦的,試一試權當玩味。之前George笑稱很多大裁縫鋪的扣眼鎖得都很醜,這些小地方不必在意(Mr.So小插咀︰這可能要這套西裝的功力大到瑕不掩瑜才行了)。






單看一件夾克也學沒有對比,這里拿一件Orazio Luciano的Le Vera與Formosa擺在一起。Orazio品牌的名稱就是「最地道的那不勒斯剪裁」,而在我看來,Orazio的夾克比較符合當今盛行的Pitti風格,整體非常註重舒適度度,像一件羊絨衫一樣掛在身上,肩膀給人街頭小哥的瀟灑感,與從頭到尾突出的手工活兒是相稱的。而Formosa夾克的肩膀雖然也是襯衫塞法,但明顯肩頭翹起,整體感覺少了些飄逸,多了一份莊重。這里當然不是想說明孰優孰劣,不同場合不同風格罷了。只是Orazio的斜肩會顯得我本就很大的頭看起來更大,相信很多亞洲朋友都會有此煩惱,在Formosa夾克上就好了些許。



兩個月的MTM輪轉速度不快不慢,首次嘗試之後我甚至會選擇Formosa的成衣,前面已經說過所有成衣也都是在本店完成的(不像一些現在諸如Liverano一樣的大店都是包給Isaia代工的),各類細節不輸定制,如果版型合適,又喜歡老那不勒斯的剪裁,很值得一試。





領帶是最該消失的衣飾? 不是吧 !?

作者︰Mr.So@Mobile01/如夢@Chiphell/麻甩皮鞋拎@香港高登


在最近,我看到了一個挺令人感傷的消息。香港家計會在早前舉辦了2015性文化節,男性穿著當中,西裝以首名姿態當上了香港女性眼中最性感的男性衣飾。然而,把文章再往下讀,卻赫然發現西裝配搭中最為重要的配飾之一 ── 領帶 ,卻被選為最應該消失的衣飾。




這個結果,我想有部份責任可以歸咎於職場文化之上,畢竟把西裝穿得得體、好看的人已經愈來愈少,更鮮有深究者,縱然不少上班一族都得打上領帶上班,然而恰恰卻使領帶成為了「工作」的代名詞,恨不得趕快回家將其解下,象徵著把工作放到一邊,享受自己的私人時間。甚至有一些團體更發起「無領帶運動」,鼓勵人們不穿著領帶上班,將其視之為「束縛」人的東西,恨不得其趕快消失。

然而,我並不這樣看。

雖說領帶的起源傳說有很多,但大多數故事,都包含著以下的元素︰整潔(英國人擦咀一說)、華麗(由軍人傳入法國再由路易十四大力推廣一說)、實用性(日耳曼民族防風繩結論)等,幾乎無一是與工作相關的。禮儀的背後,其實也就是帶著對自己外貌的執著,以及對他人的尊重。





工作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正是出於這兩種訴求,才變成規定的嗎?

再者,領帶其實不盡然是正式,比方說國外就有不少穿搭名人,利用休閒服裝搭配針織領帶及襯衫,試圖營造出一種休閒之中帶講究的味道,而事實是,他們的確成功做到了。或許各位朋友應該放開一點對領帶的成見,將領帶與工作脫勾,何不讓領帶也成為你休閒穿搭中的其中一個飾物選項呢?


(圖源自網路搜尋)

 (圖源自網路搜尋)


恰巧的是,台灣知名Blogger 頂級宅男 Brian,在今天也與GQ合作發了一篇領帶相關的文章,還附上中文解說的影片,的確誠意十足,對於入門的朋友而言,是一篇非常實用的敲門磚。不過想讓領帶結打得好看、搭配得宜,其實還有不少眉角之處可以細究。






下面附上一國外的領帶四手結(即平結)教學,如果有把頂級宅男的影片也看了的話,不難發現他們都有特別註明一個地方 ── 酒窩 (Dimple)。當然,我建議各位把下面這影片也看完,因為有關長度等的部份,這影片會講得比較詳細。




其實在領帶酒窩首次被注視時,要酒窩還是要沒酒窩,國外其實曾引起過一番激烈的討論,不過這討論大體上已經塵埃落定,現在打領帶不帶酒窩,很多時甚至會被人評為不懂得如何把領帶打得好看,酒窩似乎已經慢慢成為了判斷一個男人懂不懂得講究細節的象徵。


(圖為自拍── 四手結)

如上述兩部影片,要做出一個酒窩,其實並非難事,在領帶上打出酒窩,幾乎可說是輕而易舉。然而一個酒窩打得好不好看,又有一些眉角中的眉角值得細探。比方說,如果在領帶上做出「一個酒窩」,那麼酒窩最好就是落正中間,深邃、圓潤者佳。

(圖為 instagram 網友拍攝,經同意轉載── 四手結)

要是你要在領帶上弄出兩個酒窩,那麼左右兩個酒窩最好就是各佔一邊,大小相約,當然,也有人喜歡一大一小的,出來的效果就會比較隨性,這是個人風格的選擇。而就我自己個人的心得而言,要是打雙酒窩的領帶,領帶後方較細的一條最好拉出來一點,這樣就可與雙酒窩的領帶主體共同營造出更華麗的效果。


(圖為自拍── 四手結)

(圖為自拍── 四手結)


而不論是單酒窩還是雙酒窩,也不管是何種打結方式,如果要酒窩夠深邃漂亮,上大下小,分明有致,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領帶的結打得結實一些、緊一些。這裡的緊並不是指你要你拉緊後面那條直到勒死自己,而是在把結往脖子拉之前,先拉一下左右兩側,再捏住會出現酒窩的摺疊處把上面的一條往下拉緊,這樣打出來的領帶,結的收口處就會相對結實,最後在拉向脖子之後,再用手捏稍微把收口捏緊一點,令其顯得更別緻,而不是直上直下。


(圖為自拍 ── 四手結)

(圖為自拍 ── 溫莎結)


至於不同的材質,有其不同的、最適合的領帶打結方式,相信這點大家應該都略有耳聞,比方說︰生絲、山東絲或較厚的材質不適合打溫莎結(因為磨擦力太強無法拉緊,或因太厚打出來的結太巨型),又或是太薄的絲質領帶不適合打四手結(因為打出來的結太單薄太小) 等。 甚麼材質適合打甚麼結,這個我們容後再談。不過,其實單酒窩或是雙酒窩,也是有不同的、適合的材質的。

比方說︰比較厚的領帶,如︰羊毛領帶、Raw Silk 領帶等,因為本身領帶就很厚而且很有彈性,所以弄出酒窩時,單酒窩通常會比較小而不好看,這時弄雙酒窩就是更好的選擇。


(圖為自拍 ── 四手結 ──羊毛)


(圖為自拍 ── 雙平結 ──生絲)

滑面的印花絲質領帶,又或是Pattern/texture特別醒目的領帶,則更適合單酒窩,通常這種領帶做出來的單酒窩都是又大又深,很漂亮同時因為只有一個酒窩,所以不會跟領帶上的圖案相互搶戲。


(圖為 instagram 網友拍攝,經同意轉載── 溫莎結)

(圖為自拍 ── 雙平結 ── Grenadine Prometeo Silk)

作為西裝,以及男性飾物中,擁有最重要地位之一的領帶,只要你肯用心發掘,其實是有著無盡千變萬化的可能性。要是你不想每天的造型都一式一樣毫無變化,西裝式樣卻無法經常變換的話,領帶跟袋巾,就是你最好的投資。所以我最近又忍不住...




啊,關於袋巾,就留著下次再講吧。

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伴你踏在舞會的圓舞曲上︰牛津鞋/巴莫爾鞋

作者︰Mr.So@Mobile01/如夢@Chiphell/麻甩皮鞋拎@香港高登


淵源

Oxfords,一款被冠上「牛津」一名的鞋款,沒聽過這名字的話,這一篇你可以不用看了。近年來,成千上萬的blogger、雜誌文章,都撰寫過關於Oxfords的文章。說到Oxfords這個名字,自然讓人想起牛津大學。或許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可以入讀這所世界一流學府,然而這名字,卻總能令人想起那青澀的大學時代,第一次參加舞會,縱然品味或許未如今天的自己,然而當時那想東想西,挑西服挑皮鞋,想讓自己穿得好看,不要丟臉,想要吸引女孩子目光的心情,那回憶不管過了多久,都仍然新鮮。

Plain toe Oxfords made by Masaru Okuyama

時至今日,不管是工作或出席重要場合,一雙牛津鞋依然是有其入手的必要性(有時候甚至是好幾雙),然而,朋友你又了解牛津鞋多少呢?

不少Blogger又或是中文介紹鞋靴的讀物,都會提到牛津鞋與牛津大學的淵源,在1640年代,牛津大學的學生,就將其引入為學校的製服鞋,牛津鞋也因而得名,也讓後世持續地稱此種鞋款為牛津鞋。




的確,牛津鞋與牛津大學甚有淵源,然而追溯其本,卻絕非由牛津大學學生所設計或發明。

在起初,「牛津鞋」其實是先出現在愛爾蘭及蘇格蘭的近郊地區,而率先穿著的人亦非上流社會,而是下層農民。當時的牛津鞋沒有鞋跟,也不使用皮底,只是用些未經鞣製的厚牛皮縫製,加上一些乾草墊在鞋內,以防磨腳。而後來,因為英皇室在該地建立了其避暑莊園,巴莫爾莊園(Balmoral Castle),這種原先未被名命的鞋款,也被慢慢地被改稱為巴莫爾鞋(Balmoral shoes)



Oxfords not Brogues!

這個Kingsman咳咳,但實際上,的確也有不少朋友是把Oxfords(Balmoral)Brogues搞混了。Brogue shoes其實並不等同於OxfordsOxfords可以用Brogues的形式出現,但絕非所有Oxfords都是Brogues
Oxfords from Yanko shoes

所謂的Brogues,是指當初在鞋子上打上的沖孔(Punch),又或者用大眾一點的叫法,「雕花」。在最初,那些一個一個的「雕花孔」,其實也是出於實用角度而非裝飾之用的。因為愛爾蘭及蘇格蘭地區河川交匯,有為數不少的小河小川,農民不時要涉水過河,過河時為防被河床石子割傷,必需要穿著鞋子。然而,鞋子在進水後往往要脫掉倒水,這樣對於可能身挑重物的農夫而言相當不便。於是他們就想出了在鞋子的表面上打上沖孔,讓泥水可以從孔中流水,省卻脫鞋的步驟。


後來,這些鞋子在傳到上流社會後,被進一步精緻化,Brogues之下會多加一塊皮革,從此Brogues就只剩下裝飾性的功能。而在此之後,Brogues更演化出多種形式,由「沖孔」(Punches)與「徽章」(Medallion,即鞋頭上大家所稱的雕花圖案)組成。最有為人熟識的,可數前帶翼紋(Wingtip)沖孔,後帶Counter brogues,鞋頭帶MedallionBrogues,也被我們稱之為full brogues.

St. Crispin's full brogue Oxfords

也如之前所說,Brogues只是一種出現在鞋子上的裝飾形式,任何帶這種裝飾的鞋子,都能被稱為Brogues,當中包括︰Balmoral shoes (Oxfords)Blucher shoes (Derby)。所以,請不要再看到Oxfords就叫Brogues,看到Brogues就叫Oxfords,那可是不對的啊!!

至於Brogues本身,既然有full brogues,那也自然有semi-broguesquarter-brogues,甚至完全沒沖孔的都能叫Austerity Brogue,三者的外型特點可見於下圖︰

Gaziano & Girling Semi Brogue

Gaziano & Girling Quarter-brogue

Vass Austerity Brogue



Balmoral and Blucher shoes?

講完OxfordsBrogues的分別之後,另一個容易與Oxfords混淆的鞋款,叫德比鞋(Derby),別稱Blucher。或許大家也在別的地方看過兩者的分別,在這也簡單說一下比較好。

Oxfords的特點,側邊鞋翼向前延伸成為鞋面上的一部分,當用鞋帶綁緊時,鞋翼會密合成為一整塊鞋面,而鞋舌則係另外縫上,隱藏在鞋翼下面。(Enclosed lacing)

Fukuda Yohei Bespoke Oxfords

當你拉緊鞋帶時(沒穿進去時),兩側綁帶處是完全閉合的,而且無法完全打開。最傳統而且常見的牛津鞋多為五到六孔,也有三到四孔,甚至七孔的款式出現,但基本上多於三孔以上。而因為Enclosed lacing的關係,腳背高的朋友穿著Oxfords時,可能會出現一個V型小開口,又或是壓腳背的情況出現。

Gaziano & Girling Semi-brogue Oxfords

Blucher,則是鞋身與鞋舌一體成型,面兩側的綁帶處,是可以完全打開的。因此,相對於OxfordsBlucher對於腳背高的朋友更為友善。值得注意的是,在比較不講究的美國,OxfordBlucher很多時都會被混淆,因此在美國的網站,甚至有些「教人分鞋子種類」的文章,都常有把Blucher也稱為Oxford的情況出現。


Edward Green Blucher shoes

牛津鞋的款式

說到牛津鞋,其實在牛津鞋的基本鞋款之上,也是可以有多種不同變化的。首先是最傳統,最正式的兩種,莫過於素面牛津鞋(Plain toe Oxfords)Plain toe Oxfords多為Wholecut,用完整一張皮縫製而,而收口放在後跟。而對美莧度更為追求的一些高階品牌或鞋匠,會把接口縫在內側(這會增加Lasting難度),甚至有鞋匠會做Seamless Wholecut,也就是全鞋面無縫線的牛津鞋款(必需全人手上楦,花費時間長)

Gaziano & Girling Seamless wholecut bespoke shoes(no seamless on the upper)

Side-seam wholecut oxfords made by Masaru Okuyama(the picture did not show the seam)


至於另一種較傳統、正式的款式,我們稱之為Cap-toe OxfordsCap-toe Oxfords的鞋頭,會拼接多一層的皮革,也就是鞋頭處會加厚,原意是用以加強保護力,不過現在幾乎已是純裝飾用途。而拼接線上加上Punches的,我們可以稱之為Punched cap-toe Oxfords,又或者Quarter-brogue Oxfords.

Cap-toe Oxfords made by Yoji Suzuki


而說到牛津鞋的款式,當然也是少不了full brogue Oxfords,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種full brogue的深淺色異材質/同材質拼接鞋款,Spectator shoes。這鞋款在1880sJohn Lobb 設計,並在1920s非常流行,不過當時穿這種鞋的人多為「敗家子」或「小混混」,且常出沒於紅燈區,又或是與有夫之婦通姦,而被人告上法庭,因此又有「通姦鞋」的別名。

Edward Green Spectator shoes 

Gaziano & Girling Spectator shoes


還有一些比較特別的設計,像是Gaziano & Girling這款在鞋子的表面上以雷射進行雕刻的鞋款等等,不過這些都比較不常見,而且種類繁多,族繁不及備載。